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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中心 > 固体绝缘环网柜知识 > 为确保固体绝缘环网柜的质量,吉徽的产品要通过的试验项目有那些?

为了确保每一台固体绝缘环网柜的质量都能达到出厂要求,吉徽的产品都要经过多道试验项目,来检测

每一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通常要通过的几项试验如下:型式试验、绝缘试验、凝露下的耐压试验、

温升试验等等。


一、型式试验:

  

总则:

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按DL/T 593中的规定执行。在进行型式试验前,固体绝缘环网柜中的断路器应按


GB 1984和DL/T 403、负荷开关应按GB 3804、 组合电器应按GB 16926、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按GB 


1985中规定的项目通过型式试验,组合电器中的熔断器应按GB/T 15166.2中的规定通过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只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试验。任何一种具体方案的性能可以引用类似方案的试验数据但试


验项目应满足表4中的规定,必要时还可选择以下试验:  

a) 环境试验(至少包含固封组件); 

b) 严酷气候条件下的试验(适用时)。  注:以上试验项目可以使用独立的固封组件单独进行,也可


安装在相关的产品上随产品一同进行。


二、绝缘试验:

 

(1)绝缘试验:  按照 DL/T 593-2006 中6.2的规定,具体试验数值按本标准5.1.1中的规定。  

(2)局部放电试验:  可在元件或部件和整机上按GB/T 7354中的规定进行,允许放电量按本标准中的


规定。

 

三、凝露下的耐压试验:

  

试验方法按DL/T 404-2007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  

(1)人可触及的绝缘件表面感应电压  电压值应≤36V(1.2Ur下测量值)。 

(2)绝缘试验方案  应在元件的布置能提供最不利的绝缘条件的组合方式上进行,如无法证明,应在


各种可能的布置方案下进行试验。

 

四、温升试验:

  

按DL/T 593-2006中6.5的规定,并作如下补充:  

a) 温升试验的试品应按正常使用条件安装,包括所有外壳、隔板、活门等,并且在试验时应将盖板和


门关闭。  

b) 对试品通入1.1倍的额定电流进行温升试验。   

c) 对于断路器、负荷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三种单元的温升试验应分别进行,不可互相替代


。   

d) 对组合电器单元(或含有熔断器)的固体绝缘环网柜进行试验时,组合电器应按GB 16926-2009 中


的规定通入1.0倍额定电流进行试验。试验后熔断器的温升应符合GB/T 15166.2中的规定,其元件及部


位的温升应符合DL/T 593中的规定。   

e) 对某一单元的固体绝缘环网柜进行温升试验时,主母线及两边相邻的固体绝缘环网柜应通以电流,


该电流所产生的功率损耗应与额定情况下相同。如果无法做到与实际工作条件一致,则允许以加热或隔


热的方法来模拟其等价条件。   

f) 温升试验后主回路的电阻变化不得大于温升试验前的20%。

 

五、主回路电阻测量:

  

按DL/T 593-2006中6.4的规定进行,其电阻值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当额定电流等于或大于100A时,应


以电流、电压法测量。  注:为了排除熔断器固有电阻分散性对回路电阻的表征产生影响时,可用阻抗


可以忽略不计的导电棒代替熔断器后,进行直流电阻测量,此时应对导电棒的直流电阻进行记录。

  

六、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a) 除断路器、负荷开关外,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对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不适用。


但考虑到组合电器的其它功能单元或支路(如接地开关、接地回路等),要求进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


耐受电流试验时,按GB3804-2004 中8.6或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b) 固体绝缘环网柜应进行铭牌所规定的峰值耐受电流及短时耐受电流的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DL/T 


593中的规定,在三相回路上进行。在同一产品中有两种以上短时耐受电流及峰值耐受电流值时,如果


结构及其所有组件和导体截面(如为设计最小截面)规格均相同,若已按规定的最大值进行,并通过了试


验,对规定的较低值可以不进行试验。   

c) 在同一系列产品中(包括电压互感器单元在内),试品按规定的使用条件安装,在进行出线柜试验时


,应采用方案中最小额定电流配置的试品进行试验; 在试验中,除为限制短路电流值和短路持续时间


而装设的保护装置外,应保证其它的保护设施不动作;试验后,试品内的组件和导体不应产生有损于主


回路正常工作的变形和损坏。 

d) 接地回路的试验要求,按 DL/T 404-2007 中 2.6 的 b)的规定,试验后,接地导体与接地网连接的


汇流排等允许有一定程度的局部变形,但必须维持接地回路能继续正常工作。 


七、关合开断与电寿命试验:   


固体绝缘环网柜和控制设备主回路中装用的开关装置和接地开关,应按照相关标准并在适当的安装和使


用条件下进行额定的关合和开断能力的验证试验。其安装条件应和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正


常安装条件相同,即应在装有所有可能影响其性能的相关部件(如连接线、支撑件、通风设备等)时进


行试验。如果开关装置已经在安装条件更为严酷的固体绝缘环网柜和控制设备中进行过试验,则可不进


行这些试验。  注:在判定何种部件可能影响开关装置的性能时,应特别注意短路引起的机械力、电弧


生成物的排出以及击穿放电的可能性等。应该认识到,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影响完全可以忽略。  按照相


关标准的规定,并作如下补充:  

a) 断路器的短路关合和开断试验,按DL/T 402-2007中6.102-6.106的规定,其异相接地故障按DL/T 


402-2007中6.102-6.108的规定,容性电流开合试验按DL/T 402-2007中的6.111.5.1-6.111.5.3的规定,


电寿命试验按DL/T 403-2000中6.9.2的规定。   

b) 负荷开关按GB 3804-2004中8.101的规定。   

c)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按GB 16926-2009中的6.101的规定。  

d) 装有断路器的固体绝缘环网柜,还应进行方式5试验及电寿命试验。   

e) 无论装何种开关设备的固体绝缘环网柜,进行开断试验前、后,均应进行主绝缘对地、相间及断口


间的工频和冲击耐压试验。   

注1:本标准规定的关合开断试验,是对断路器、负荷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关合和开断各类


故障电流的  能力和配合性能进行试验考核。   

注2:本标准任何试验方式都是基于三相电路条件下进行的。

 

八、防护等级试验:

   

按 DL/T 593-2006 中 6.7 的规定。 

 

九、内部电弧试验:   


试验的技术条件、方法及判据,按 DL/T 404-2007 中 6.106的规定,燃弧持续


时间不小于0.5s 。

 

十、机械试验:

  

(1)一般试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试验应在试验现场周围空气温度下进行。  

(2)机械性能试验:

在规定的操作电压范围内,柜内主回路所装的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要求。

(3)机械操作试验:

a) 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应操作 50 次,可插拔部件应插入、抽出各 25 次,以检


验其操作是否良好;  

b) 联锁装置的机械操作试验,按 DL/T 593-2006 中 5.11 规定。 

c) 机械特性的试验,应满足GB3309 第3节的规定。 

(4)机械稳定性的考核   

a) 断路器、负荷开关分别按 DL/T 402、GB 3804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b) 隔离开关按 DL/T 486 中的规定进行;  

c) 接地开关如果与隔离开关组合成一个整体,在进行隔离开关试验时,同时也进行接地开关的试验;


如分别为两个组件,亦应按 DL/T 486 中的规定进行机械稳定性考核;  

d) 机械联锁部件的机械稳定性考核,按 DL/T 593 中的规定进行;  

e) 进行机械稳定性试验前后的高压电器组件、部件,均应测量它的主回路电阻,其值应符合各自技术


条件的要求,并进行温升试验,其二次回路应保证性能良好。 

(5)绝缘外壳的机械强度:  

应当用冲击试验来考核,其冲击力应加在外壳最薄弱的地点(如观察窗


)。 

(6)机械强度试验:  

固体绝缘组件的动、静出线端或两端按各自所能承受的机械力,进行相应的


抗弯或抗拉试验,试验参数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条件及设计图样的规定。

 

十一、环境试验:

  

(1)低温试验:   

按GB/T 2423.1中的规定进行。   注: 对严寒气候的低温值,GB/T 11022-2011 


中的 2.2.3 适用。  

(2)高温试验:   

按GB/T 2423.2 中的规定进行。 

(3)温度交变试验:

按GB/T 2423.2 中的规定,同时应符合 GB/T 2424.3 中的有关要求,严酷


度为: 

a) 低温 TA:-25℃±3℃;  

b) 高温 TB:+60℃±2 ℃;  

c) 试验循环数:5 次;  

d) 每次暴露时间 t1≥2 h;  

e) 每次转换时间 t2≤3 min。  

(4)操作振动试验:   

按DL/T 593-2006 中的6.10.7 规定进行。  经环境试验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静置 2h 后进行检查,


试品不得有机械损伤、锈蚀。 


十二、出厂试验:

 

(1)一般要求:   

a) 出厂试验不应给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带来损害。  

b) 每台产品必须经出厂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c) 出厂产品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有关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应的技术文件。如有协议要求,任一项出厂


试验项目可作为对产品的验收内容。   

d) 出厂试验应符合DL/T 593中的规定.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本标准的规定。 

(2)出厂试验项目:

结构检查:   

产品应符合其正式图样和技术文件。  

(3)主回路1min工频耐压试验:   

主回路1min工频耐压应符合DL/T 404-2007中7.104 a)的和本标准表3中的规定。  

(4)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GB/T 


11022-2011中6.10和本标准表3的规定。  

(4)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电阻测量方法应符合DL/T 593中的规定。 应测量主回路每一相的直


流压降或电阻,测量条件应尽可能与相应的型式试验时的条件一致。对于与型式试验所用典型功能单元


相同的产品,其出厂试验电阻值的限值为1.2Ru(Ru为型式试验时温升试验前测得的电阻值);对于与


型式试验所用典型功能单元不同的产品,应根据典型功能单元Ru值和各元件的电阻值确定其出厂试验电


阻值的限值。 

(5)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机械操作试验和机械特性试验除应符合DL/T 593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在其操动装置已经储能或在规定的操作电压下,能够正确地合闸或分闸。 

b) 规定的操作不能引起固体绝缘环网柜的任何损伤。  注:对于含有熔断器的单元进行试验时,安装


的熔断器应为可选用的具有最大质量和尺寸的熔断器。  

c) 所安装的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机械性能试验按本标准第6.1.10 的规定。  

d) 所安装的高压电器组件及其附件,按本标准第6.1.10规定进行机械操作检验,试验次数均为5次,试


验结果应满足要求。  

(6)功能检测试验:   

设备如有电流速断保护、单相接地保护、双电源进线备自投、通讯功能等功


能,应按设备的检验规范进行相应的功能检测。 

(7)局部放电量测量:   

局部放电量测量按 DL/T 404-2007 中 7.101 的规定。有断口或无断口的


固体绝缘组件(有断口的 绝缘组件在额定开距下)在施加1.2Ur下,绝缘零部件≤5 pC;断路器柜、负


荷开关柜、组合电器柜≤20pC。  

(8)X 射线检查:   

为防止固体绝缘组件存在以下缺陷,应进行X射线检验: 

a) 固体绝缘组件存在气泡、气孔、裂纹等缺陷;  

b) 真空灭弧室及其导电连接或端子、固体绝缘母线相对位置在影像上不应存在目视可见的异常变形等


。 

(9)联锁试验:   

机械联锁和电气闭锁应符合“五防”规定,并满足本标准 5.3.1.9 的规定。 


(10)核相装置接线正确性检查:   

在环网柜配备二次验电核相装置时,应检查其接线正确性。 


(11)雷电冲击试验:  

应按GB3309-1989 的规定执行。 

(11)交接试验: 

一般要求:   

a) 每台产品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后方能投运。  

b) 交接试验应符合GB 50150和DL/T 404中的规定。  

交接试验项目: 

结构检查:产品应符合其正式图样和技术文件要求。 

绝缘电阻测量:绝缘电阻测量,按DL/T 596中7.3的规定。 

(12)主回路1min工频耐压:主回路1min工频耐压,按本标准6.2.4的规定。 

(13)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按本标准的规定。 

(14)主回路电阻测量:主回路电阻测量,按本标准6.2.2.2的规定。 

(15)机械操作试验和功能检测试验:机械操作试验和功能检测试验,按本标准6.2.2.5的中的相关


规定。 

(16)联锁试验:机械联锁和电气闭锁应符合“五防”规定,并满足本标准 5.3.9 的规定。 


(17)主要部件试验:固体绝缘环网柜中断路器、负荷开关、熔断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


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等元件均应按各自的标准应进行现场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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